为满足我单位院区消防设施能力提升和维修改造项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采购项目开展询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北海局属院区消防设施能力提升和维修改造项目。 2.采购单位:自然资源部北海局。 3.项目实施/交货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云岭路27号、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22号。 4.采购方式:公开询比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政府采购项目。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9.5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1.采购品类/内容、规格参数及数量要求。(见附件1) 2.所有消防线路均采用铜芯,强弱电分类满足规范耐火/阻燃要求,型号代号按国标GB/T 19666-2019执行。 3.交付/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 4.质量标准:所有标的物质量合格、全新正品,无瑕疵、无翻新;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采购方使用要求,整体质保期不少于2年;由供应商负责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可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具备本项目对应经营资质、供货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拥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无经营异常记录。(见附件2,意向供应商请填写《报价声明函》并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5.专项资质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须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含)之后。 四、报价文件编制及提交要求 1.报价文件组成(全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整,封口处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报价的,需同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3)完整报价单,列明分项单价、含税总价、运费、安装费、质保服务、交付周期等,本次报价为全包闭口价; (4)产品技术参数说明、供货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承诺书等配套材料。 2.报价规则:本次为一次性闭口报价,报价包含原材料、税费、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质保、售后等全部费用,采购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款项。 3.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4.无效报价情形: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材料缺失、未加盖公章、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报价文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五、报价时间及递交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30日。 2.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8月3日9:00-16:00。 现场踏勘注意事项:供应商须在报价前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管线走向、设备现状及施工条件,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未踏勘或踏勘不细导致的报价漏项或施工障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追加任何费用。 供应商来访人员需提前报备,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以及文件手续不齐全的视为放弃本次现场踏勘。提供资料如下: a.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加盖公章,复印件); b.如非法人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加盖公章,复印件); c.专业资质证明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3.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16时00分。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 4.递交渠道(二选一):现场密封递交、快递密封邮寄递交: (1)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指定地址,以现场登记签收时间为准。 (2)邮寄递交:外包装清晰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以采购方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延误、丢失、破损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递交详细地址: 收件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22号 收件人:黄延旭 电 话:0532-58750952/15689472033 六、评审规则及成交确定标准 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有效报价成交法。采购方组建评审小组,对所有有效报价的供应商资质、技术参数、质保服务、报价金额等内容综合评审。 2.终止询比价情形: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成本、存在恶意低价竞争、资料弄虚作假、无法满足采购核心需求的供应商,直接终止询比价。 3.结果通知:评审完成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电话或书面告知成交结果;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单独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自然资源部北海局 联系人:黄延旭 联系电话:0532-58750952/15689472033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22号 八、其他说明 1.本公告仅在自然资源部北海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本次采购公告延期、调整采购需求或终止本次采购;且无需向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及本次采购相关全部要求。 附件:1:采购品类内容、规格参数及数量要求 2:报价声明函 自然资源部北海局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