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自然资源部北海海洋技术中心船舶食品采购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采购项目开展询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2026年10月船舶食品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自然资源部北海海洋技术中心(自然资源部北海船舶飞机管理中心)。 3.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准时送达指定船舶位置(包括但不限于青岛母港、青岛科学考察基地码头)或提供异地供货服务(除青岛区域外,包含不限于烟台、威海、厦门、大连等)。 4.采购方式:询比价采购。 5.资金来源:非财政资金和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政府采购项目。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A类果蔬类不超人民币4.5万元;B类肉蛋类不超过人民币9万元;C类水产类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D类其他农副产品类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合同履行期间,各类别实际结算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对应类别最高限价。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及需求: A 类-果蔬类:蔬菜、水果及相关加工制品。 B 类-肉蛋类:畜禽肉类、禽蛋及相关加工制品。 C 类-水产类:海水/淡水水产品及相关加工制品。 D 类-其他农副产品类:粮食谷物、食用油、调味品、饮品、乳制品和饮用水等成品类。 2.规格参数及数量要求: (1)所供应产品不得为转基因产品,不得使用转基因原料生产。 (2)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合格证明。 (3)鸡类、鸭类、调理品(肉串、鸡柳、鸡块、鸡排等)应按采购人实际要求加工;成产品色泽、气味正常,无异味、畜禽肉类不得注水。 (5)水产品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6)其他农副食品: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3.交付/服务周期及服务要求: (1)以船舶为单位进行供应,各船供应时间、供应内容不同,根据各船实际需求确定,各船日常靠泊食品原则上每周完成一次供货,航次食品根据航次计划等实际情况确定。 (2)具有良好的冷链/保鲜条件;具有良好的运输送货能力,其中交货须按船上要求送抵各船指定位置;供应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食品卫生标准、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3)每车须配备不少于一名固定跟车人员,负责搬运、记录等各项工作。跟车及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并保持个人卫生清洁。 4.质量标准:所有标的物质量合格、全新正品,无瑕疵、无翻新;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采购方使用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可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涵盖本项目所供食品类别。 3.具备本项目对应经营资质、供货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拥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报价截止时点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同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7个日历天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7.专项资质要求: 无。 四、报价文件编制及提交要求 1.报价文件组成(全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整,封口处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报价的,需同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3)完整报价单,每类以唯一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报价折扣率≤100%。不同类别可报不同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值(如:92%),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0%~92%),最多保留1位小数。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例如供应商填入80(80%折扣率),则折扣后的报价=80%×基准价; (4)应急保障方案、异地港口保障方案(如有)、售后服务方案等配套材料。 2.报价规则: (1)各类食品“基准价”确定规则:A/B/C类食品以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当日公布的中间参考价格为基准价,D类食品以京东平台京东超市等自营商家供货当日售价为基准价。 (2)各报名供应商供应食品价格应不高于以上基准价。 (3)食品供应价格为到船入库(船上指定位置)价格,即包括食品本身价格、配送费、人工搬运费、存储费、检验检疫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3.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4.无效报价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1)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材料缺失、未加盖公章的; (2)报价总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3)报价总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同类型服务市场合理成本区间,且供应商无法提供完整、合理的成本构成说明及佐证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就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 (4)存在串通报价、恶意低价竞争等扰乱采购秩序行为的; (5)所提交资质、证明材料存在伪造、变造、弄虚作假情形的; (6)备件来源、技术参数、质保服务等实质性内容无法满足本公告列明的核心采购需求的。 五、报价时间及递交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20日。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 3.递交渠道:现场密封递交或快递密封邮寄递交。 (1)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指定地址,以现场登记签收时间为准。 (2)邮寄递交:外包装清晰标注项目名称(2026年10月船舶食品采购项目)、供应商全称,以采购方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延误、丢失、破损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递交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22号。 六、评审规则及成交确定标准 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满足全部实质性采购需求前提下的最低报价成交法。采购方组建评审小组,首先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技术、商务符合性审查;在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中,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根据质保服务、交付周期等择优确定。 2.结果通知:评审完成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电话或书面告知成交结果;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单独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自然资源部北海海洋技术中心(自然资源部北海船舶飞机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761296。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22号。 八、其他说明 1.本公告仅在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2.采购单位因预算撤销、政策重大调整、不可抗力等客观事由,方可对本次采购公告延期、调整采购需求或终止本次采购。前述情形属于不可归责于采购单位的客观重大变故,采购单位不承担对供应商的赔偿责任;采购单位作出延期、需求调整、终止决定后,将在原公告发布平台发布对应公告。 3.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及本次采购相关全部要求。 自然资源部北海海洋技术中心 (自然资源部北海船舶飞机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