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自然资源部北海生态中心职工体检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采购项目开展询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报价。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职工体检。 (二)采购单位:自然资源部北海生态中心。 (三)项目实施/交货地点:青岛市。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价。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政府采购项目。 (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48.68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品类/内容:职工体检服务。 (二)规格参数及数量要求: 体检对象为中心251人,请意向服务商分别按照下述六档人员进行套餐报价: 1.45周岁及以上男士体检套餐不超2250元/人,共计113人; 2.30-44周岁男士体检套餐不超1350元/人,共计35人; 3.30周岁以下男士体检套餐不超1000元/人,共计1人; 4.45周岁及以上女士体检套餐不超2300元/人,共计46人; 5.30-44周岁女士体检套餐不超1450元/人,共计50人; 6.30周岁以下女士体检套餐不超1000元/人,共计6人。 (三)服务周期:2026年10月—12月,分批次错峰开展体检。 (四)服务标准: 1.医护人员配置与专业资质要求:配备专职固定体检团队,不临时抽调门诊流动医师,内、外、影像、检验均具有持证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体检设备、场地环境标准要求:配备全套标准化体检设备,体检中心分区清晰,具备批量体检承载能力,支持分批次错峰体检; 3.体检档案留存要求:具有电子档案长期留存管理能力,可实现历年健康数据对比,全程闭环把控体检诊疗质量; 4.隐私与信用管理要求:严格保护职工体检个人健康隐私,收费公开透明无隐性消费,可规范开具医疗发票,支持在对应套餐标准范围内按需调整体检项目清单; 5.报告交付及配套服务:体检完成后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纸质及电子体检报告,提供报告解读、健康咨询服务;为参检人员提供体检配套早餐。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可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包含健康体检服务;具备本项目对应服务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拥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无经营异常记录(需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备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专项资质要求: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须具备有效的放射诊疗相关资质。 四、报价文件编制及提交要求 (一)报价须完整列明六档套餐总价、各体检单项单价,报价包含采血耗材、体检早餐、报告制作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报价价格服务期内固定不变,按实际参检人数据实结算,未参检人员不予计费,不得设置隐性消费,捆绑消费项目。 五、报价时间及递交方式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14日。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17点,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 (三)递交渠道(二选一):现场密封递交、快递密封邮寄递交 。 1.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指定地址,以现场登记签收时间为准; 2.邮寄递交:外包装清晰标注项目名称、服务商全称,以采购方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延误、丢失、破损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递交详细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22号,郭老师,0532-58761013。 六、评审规则及成交确定标准 (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比价法。采购方成立体检工作询比价小组,依据本公告及单位内部评审办法,对医疗机构资质、服务水平、体检价格、后续健康咨询服务等因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全部有效报价服务商开展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一家服务商,按实际参检人员据实结算。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商报价文件直接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总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成本,且在评审小组规定时限内无法提供完整、合理的成本构成说明及佐证材料的; 2.存在串标报价、恶意低价竞争等扰乱采购秩序行为的; 3.所提交资质、证明材料存在伪造、变造、弄虚作假情形的; 4.技术方案、设备参数、服务标准等实质性不满足采购需求的; 5.任一单档套餐报价超过公告对应单人限价的; 6.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密封,不满足本公告报价文件编制硬性要求的。 (三)结果通知:评审完成后,采购单位向成交服务商电话或书面告知成交结果;未成交服务商恕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自然资源部北海生态中心。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761013。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22号。 八、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仅在自然资源部北海局网站发布,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二)采购单位因预算撤销、政策重大调整、不可抗力等客观事由,方可对本次采购公告延期、调整采购需求或终止本次采购。前述情形属于不可归责于采购单位的客观重大变故,采购单位不承担对服务商的赔偿责任;采购单位做出延期需求调整、终止决定后,将在原公告发布平台发布对应公告。 (三)服务商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及本次采购相关全部要求。 自然资源部北海生态中心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