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北海机关事务中心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采购项目开展询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报价。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北海局综合楼、科考基地码头陆域院区2026年度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机关事务中心。 3.项目实施/交货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云岭路27号、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22号。 4.采购方式:公开询比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政府采购项目。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共计人民币15万元,其中,综合楼院区最高限价人民币5万元,科考基地码头陆域院区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为自然资源部北海局属院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服务地点共2处,服务期限为1年,自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地点及服务范围 1.综合楼院区:青岛市崂山区云岭路27号,服务面积约41000平方米。本次维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源、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科考基地院区: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22号,服务面积约76000平方米。本次维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源、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 (二)服务内容与频次 1.巡检测试:每月不少于1次,并出具月检报告;每半年1次全面检测,全年合计不少于2次全面检测,并出具对应检测报。 2.故障维修: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配合检查:配合消防救援部门的检查及消防演练。 (三)服务要求与标准 严格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国家标准,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运行稳定;服务商对本服务周期内全部维保执业行为、维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人员配置要求 1.明确项目负责人。 2.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 3.执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应急响应要求 1.接到故障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场。 2.能够当场修复的立即修复;无法立即修复的,12小时内组织开展维修处置。 (六)档案与报告 1.每次维保须如实填写维保记录。 2.每月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1.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可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具备本项目对应经营资质、服务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拥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经营异常记录(需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5.专项资质要求: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服务类型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在本项目服务期(2026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内备案状态持续有效。 四、报价文件编制及提交要求 1.报价文件组成(全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整,封口处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报价的,需同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3)完整报价单,列明分项单价、含税总价等,本次报价为全包闭口价; (4)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故障响应、人员配置、服务承诺以及拟投入设备等; (5)意向服务商需填写《报价声明函》(见附件1)。 2.报价规则:本次为一次性闭口报价,采购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款项。 3.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4.无效报价情形: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材料缺失、未加盖公章、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报价文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五、报价时间及递交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11日。 2.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16:00。 现场踏勘注意事项:服务商须在报价前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设备现状及维保环境,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服务商承担。因未踏勘或踏勘不细导致的报价漏项或施工障碍,由服务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追加任何费用。 服务商来访人员需提前报备,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或提交手续资料不全的,视为放弃本次现场踏勘。提供资料如下: a.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加盖公章,复印件); b.如非法人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加盖公章,复印件); c.专业资质证明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3.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16时00分,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 4.递交渠道(二选一):现场密封递交、快递密封邮寄递交。 (1)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指定地址,以现场登记签收时间为准; (2)邮寄递交:外包装清晰标注项目名称、服务商全称,以采购方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延误、丢失、破损等风险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5.递交详细地址: 收件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27号。 收件人:唐老师。 电 话:0532-58750968/13563119281。 六、评审规则及成交确定标准 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有效报价成交法。采购方组建评审小组,首先审查各服务商报价文件资格、服务方案是否全部满足本项目实质性采购要求;在全部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有效报价中,选取报价最低的服务商作为成交候选。 2.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商报价文件直接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总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成本,且在评审小组规定时限内无法提供完整、合理的成本构成说明及佐证材料的; (2)存在串标报价、恶意低价竞争等扰乱采购秩序行为的; (3)所提交资质、证明材料存在伪造、变造、弄虚作假情形的; (4)服务标准等实质性不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密封,不满足本公告报价文件编制硬性要求的。 3.结果通知:评审完成后,采购单位向成交服务商电话或书面告知成交结果;未成交服务商不再单独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机关事务中心。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750968/13563119281。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云岭路27号。 八、其他说明 1.本公告仅在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2.采购单位因预算撤销、政策重大调整、不可抗力等客观事由,方可对本次采购公告延期、调整采购需求或终止本次采购。前述情形属于不可归责于采购单位的客观重大变故,采购单位不承担对服务商的赔偿责任;采购单位做出延期需求调整、终止决定后,将在原公告发布平台发布对应公告。 3.服务商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及本次采购相关全部要求。 附件:报价声明函 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机关事务中心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