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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北海局保障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索  引  号:11100000427403183N/2025-00046 文  号: 制发机关: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字体【大  中  】 编辑日期: 2025/07/0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北海局保障中心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然资源部北海局保障中心驻地青岛,是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司级,主要职责是为自然资源部北海局履行职责提供支撑保障,在北海区域内开展海洋资源调查监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灾害预警监测、海洋监管督察业务相关研究与支撑保障。

  二、选调岗位

  科技开发岗(1人)

  岗位职责:承担或参与极地、深海等科技业务的对外合作交流和成果转化,促进海洋业务高效发展。

  科技发展与前沿技术探索岗(1人)

  岗位职责:承担或参与海洋科学与技术创新性研究及成果转化,开展前沿海洋科技探索和极地科学考察等工作。

  卫星互联网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岗(1人)

  岗位职责:承担或参与海洋信息化建设与运行、海洋信息化系统设计研发、集成与管理;承担或参与海洋超融合虚拟化云平台设计、部署、建设、运维管理;承担或参与海洋云平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与运行等工作。

  上述3个岗位的工作地点均在山东省青岛市。

  三、选调范围

  自然资源部北海局所属处级事业单位具有事业身份且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资格条件

  (一)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三年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4)一般应当在首次入职的局属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入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应已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5)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相关政策制度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报名参加选调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对应选调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科技开发岗岗位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控制科学与工程或电气工程专业背景;

  (2)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协调能力,能够积极开展科技业务的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3)具备5年以上极地、深海等业务工作经验;

  (4)在海洋科学及技术领域发表过相关论文或专利。

  科技发展与前沿技术探索岗岗位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机械类或电气类专业背景;

  (2)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及团队管理能力,能够带领专业队伍开展工作并解决工作中的关键和疑难技术问题;

  (3)具备5年以上极地、深海科考等自然资源部重大海洋调查专项工作经历及一线科考作业经验;

  (4)在海洋科学及技术领域发表过相关论文或专利。

  卫星互联网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岗岗位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专业背景;

  (2)熟悉软件开发流程,熟悉虚拟化平台的架构、部署、运维和优化,并具备丰富的虚拟化项目实施和运维经验;

  (3)具备5年以上网络计算机、通信系统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

  (4)具备大型软件开发项目、应用开发项目经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单位挂职、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试用期(见习期)内的、未转正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长: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将所需全部材料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以“岗位名称+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的格式命名,扫描件要清晰完整)一次性发送至邮箱bhbzzx_rsc@ncs.mnr.gov.cn。填写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自然资源部北海局保障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或者证明)、奖惩证明;

  4.业绩成果证明(含2000字以内个人签字版工作报告一份,报告末段后用括号注明“无涉密和不宜公开信息”);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到报名人员本人。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用自述答辩的方式,重点考察选调人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选调人员先通过PPT进行自述,内容包括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等,再回答提问。每名选调人员自述答辩时间为18分钟,其中自述8分钟,答辩10分钟。自述和答辩分别单独计时。

  (四)确定考察对象和考察方式

  各选调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考察对象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或因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由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入职及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按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相关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三)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四)如受特殊影响变更,另行通知公告。

  联系人:鹿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750320

  附件: 1. 自然资源部北海局保障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自然资源部北海局保障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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