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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海洋倾倒区使用的公告
字体【大  中  】 编辑日期: 2013/0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和《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青岛科学考察基地临时海洋倾倒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疏浚工程临时海洋倾倒区经国家海洋局批准设立,使用期限3年,现进行公告。

  倾倒区位置及控制倾倒量分别为:

  1.青岛科学考察基地临时海洋倾倒区(120°29′22″E、36°02′06″N;120°31′02″E、36°02′06″N;120°31′21″E、36°01′34″N;120°29′22″E、36°01′34″N四点围成的海域),倾倒量控制在130.8万m3以内。

  2.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疏浚工程临时海洋倾倒区(以120°43′00″E、39°20′00″N为中心,半径1km的圆形海域),倾倒量控制在450万m3以内。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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