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和《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乳山口港扩建项目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等4个临时海洋倾倒区因使用期限到期,予以封闭,现进行公告。
1.乳山口港扩建项目临时性海洋倾倒区(以121°33′31″E、36°34′39″N为中心,半径0.5km的圆形海域),使用期限至2013年4月14日;
2.葫芦岛港临时海洋倾倒区(以40°34′00″N、120°59′00″E为中心, 半径1km的圆形海域),使用期限至2013年5月24日;
3.月东油田总体开发工程临时海洋倾倒区(以40°27′45″N、121°24′00″E为中心, 半径1km的圆形海域),使用期限至2013年6月9日;
4.锦州港航道工程疏浚物临时海洋倾倒区(以40°27′10″N、121°12′15″E, 半径1km的圆形海域),使用期限截止至2013年6月17日;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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