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和《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威海市第二临时海洋倾倒区等4个临时海洋倾倒区因使用期限到期,予以封闭,现进行公告。
倾倒区位置及使用截止期限为:
1、 威海市第二临时海洋倾倒区以(122°43′55″E、37°05′00″N)为中心,半径1km的圆形海域,使用期限至2013年8月1日;
2、 潍坊港中港区疏浚工程临时海洋倾倒区是以(37°24′30″N、119°31′40″E)为中心, 半径1km的圆形海域,使用期限至2013年9月13日;
3、 赵东C/D油田疏浚物临时海洋倾倒区是以(38°32′30″N,117°56′00″E)为中心,半径0.5km的圆形海域,使用期限至2013年9月25日。
4、 莱州港5万吨级航道工程临时海洋倾倒区是以(37°39′28″N、119°52′26″E)为中心, 半径1km的圆形海域,使用期限至2013年10月26日。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2013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