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召开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码头与接收站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的公告 |
| 字体【大 中 小】 编辑日期: 2013/12/02 |
根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将于近期在天津市召开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码头与接收站工程)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与该听证事项有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参加听证会的申请。
联系人:沈娇虹
联系电话:0532-58750133
特此公告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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