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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分局建立实施所属船舶兼顾海洋环境异常监视制度
字体【大  中  】 编辑日期: 2014/05/28
  为充分发挥分局所属船舶的综合效益,加强北海区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监视监测和预警,进一步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规范,日前,北海分局印发了《海洋环境异常船舶监视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分局所属中国海警船和海洋调查船在执行例行任务时,要兼顾监视海面油污、赤潮、绿潮等海洋环境异常现象。若在北海区辖区内发现异常,应开展走航监视,进行规范记录并及时通报,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及时有效的现场信息。近日,向阳红06船和大洋一号船在执行专项任务期间,对途径海域的黄海浒苔绿潮进行了监视,并将有关信息通过《北海分局绿潮通报》等通报机制及时向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及相关沿海地方政府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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