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和《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启用和封闭以下两个倾倒区,现进行公告。
1、 设立赵东C/D油田疏浚物临时海洋倾倒区
赵东C/D油田疏浚物临时海洋倾倒区已经国家海洋局批准设立。该倾倒区是以(117°56′00″E,38°32′30″N)为中心,半径为0.5千米的圆形海域(面积0.785平方公里),年控制倾倒量200万方,使用期限3年,自启用之日计算。
2、 封闭青岛港外航道扩建工程临时海洋倾倒区
青岛港外航道扩建工程临时海洋倾倒区是(120°34′48″E、35°54′50″N,120°34′14.5″E、35°55′17.5″N,120°35′05″E、35°55′54.5″N,120°35′39″E、35°55′26.5″N)四点围城的海域,该倾倒区使用有效期限截止至2014年4月1日,现已到期,予以封闭。
特此公告。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2014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