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临时海洋倾倒区启用和封闭的公告(201404) |
| 字体【大 中 小】 编辑日期: 2014/07/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和《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庄河港区黄圈码头通用泊位工程临时海洋倾倒区和黄骅港综合港区航道工程疏浚物临时海洋倾倒区因使用期限到期,予以封闭,现进行公告。
倾倒区位置及使用截止期限为:
1、黄骅港综合港区航道工程疏浚物临时海洋倾倒区(38°34′36″N、118°05′00″E), 半径1km的圆形海域,使用期限至2014年7月6日;
2、庄河港区黄圈码头通用泊位工程临时海洋倾倒区(123°20′00″E、39°33′00″N),半径为1km的圆形海域,使用期限至2014年7月10日。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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